记者:金融危机也对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其中监管指标便是争论的焦点之一。请您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谈一谈应如何理性对待国际上通用的监管指标,并且将之改进,保证其更好地与中国国情相结合。
巴曙松:对中国的银行业来说,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指标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资产负债组合,进而影响到社会的金融资源配置状况。随着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当前银行监管的指标体系已经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样也还有动态调整的空间。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适应银行业经营模式多样化的探索,鼓励银行差异化经营。随着中国银行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以及银行体系竞争的日趋激烈,不同银行越来越表现出不同的经营发展路径和资产负债结构特点。因此,在监管指标体系的设置上也应适应银行业发展变化的特点,根据银行风险管理或经营业绩的历史表现以及经营模式等特征实施分类监管。
第二,淡化存贷比管理,转向与资产负债全面匹配的资产负债管理。在目前的银行监管指标体系中,存贷比依然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从国际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和监管实践看,存贷比管理正被逐步淡化。因此,中国也应根据银行业发展的实际,重点监督银行的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整体相匹配、到期期限和再定价状况相匹配,从而更好地控制流动性风险和再定价风险。
第三,关注现金流状况,根据金融市场发展新趋势合理设置流动性监管指标,真实反映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金融危机以来监管部门一直高度关注的风险类别之一。衡量流动性风险,不仅要看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状况,而且更要关注现金流。因此,在日常管理中更应关注不同期限的现金流报表,真实反映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状况,避免误判而增大银行体系的运行成本。另外,可以考虑将核心负债依存度指标只作为流动性监测的指标,而不作为监管指标。
第四,突出研究金融机构偿债能力,适当控制杠杆比率。在关注银行资产负债结构匹配的同时,还应关注银行的偿债能力,深入分析各种资产负债的实际属性,银行在使用资产过程中,完全可以进行期限管理。同时,应严格控制银行的杠杆比率,从整体上保证银行的偿债能力。
记者:面对危机后可能展开的一系列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监管改革,我国银行业将受到哪些影响?请您从银行的角度谈一谈应如何改变其市场定位和经营模式以应对这些监管改革。
巴曙松:尽管中国金融机构在本次国际金融危机中表现突出,但也必须要看到危机也凸显了中国金融业在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同样面临转型的压力。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已经不仅是适应监管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大背景下提供有效金融支持的必要条件。
金融危机后的高速信贷投放,在强化了银行在整个融资结构中地位的同时,延续并扩大了中国银行业的高资本消耗业务模式,凸显了银行经营模式依然过于依赖存贷款利差的格局。银行贷款在整个融资市场中的占比高于80%,增大了金融结构的脆弱性,而银行融资的特性决定了创新性的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往往难以得到融资的支持。在从外需向内需转变的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的环境下,做好在产业和资源重新配置下的风险控制和金融服务,在资本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下更为节约地运用资本、促进资本节约型的经营模式是中国银行业面临的一个现实的课题。
2009年的高速信贷投放,实际上促使不同银行必须要及时明确自身的战略定位,因为一些大型的项目已经基本被一些大型的商业银行所占据,这就必然促使中小型银行反思自身的市场定位,从原来习惯性的“堆大户”等经营模式中转移出来,明确自身为中型或者中小型企业服务的定位,或者是开展消费金融的定位。而资本约束的日趋严格,则促使银行必须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资本约束体系,把资本约束的功能渗透到整个银行的不同产品和业务中,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个自觉的约束力量。
记者:中国银行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经受了考验,与中国银行业监管的专业水准迅速提升直接相关,但危机也凸显出不少领域还有待改进。您能否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修订谈一谈中国银行业实施该协议的进展情况以及面对的挑战?
巴曙松: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框架下,基于中国银监会陆续发布的十几个相关监管指引,中国银行业实施该协议的监管框架已经基本成形。新资本协议的实施及同步进行的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变革,将成为推动银行业风险管理提升的契机,随着这个过程的推进,必然会对中国的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从目前调研了解的情况看,计划于2010年底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另有一批银行也在积极准备中。第一批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在资产规模、业务范围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近年来都有明显的提升,同时其风险管理水平也代表了国内银行业的较高水准。从第一支柱的实施情况来看,信用风险方面,各行正在进行评级体系的优化和验证,其中公司风险暴露债务人内部评级体系建设与完善方面进展较大。零售信用中,多个种类零售业务评分卡的开发以及独立第三方验证工作的展开完善了其风险量化体系。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仍较为薄弱,目前多数银行在操作风险计量方法选择上基本都以标准法为主。对第二支柱下覆盖的风险如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从管理经验到技术能力都相对较为欠缺,ICAAP的工作也启动得相对较晚。第三支柱尚未作为各银行的主要工作内容。
目前这些银行的实施步伐正稳步前进,但是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从资本的角度来看,一些银行的资本规划尚未与风险实现有效的挂钩,而面对不断强化的资本约束和不断增大的盈利压力,过去那种通过规模扩张获取高额收益的盈利模式今后将难以为继;从风险度量的角度来看,如何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体系来管理和量化信用风险,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实现操作风险从“标准法”向“高级法”转变都是新资本协议银行亟待解决的难题,而压力测试中情景设计的简单化和模型的同质化等情况都有待改进。同时,如何吸取次贷危机中的教训,有效开展并表监管、表外业务风险计提和国家风险的减值准备等都是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乃至整个中国银行业应重视的。
对于目前尚未列入第一批实施新协议的银行来说,其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更多地选择了双轨推进的模式:一方面对新资本协议的相关准则进行熟悉了解,积极借鉴新资本协议中先进的监管理念,同时进行相关的数据和模型的准备;另一方面继续运行和完善原有的风险管理体系。从特定意义上来说,在实际过程中,实施新资本协议往往变成了银行内部改进风险管理的一个推动力,直接带动了信贷流程的重组、信贷信息化的提高等。
记者:许多人认为,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导致危机扩散的直接原因,近期中国推出了股指期货,开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探索,请问您如何评价这一进展?
巴曙松:2010年4月16日,中金所第一批股指期货合约正式上线交易,成为中国权益类衍生产品发展的新里程碑。中国在决定推出股指期货时,强调的是以“高起点、稳起步”为原则,把风险控制放在了市场建设的首位。股指期货上市数月以来,成交活跃,其资金量已成为整个期货市场的重要部分之一,初步显示出其未来巨大的成长空间。从市场有效性的角度来看,不同时间窗宽下的期货与现货相关系数维持在0.97以上,套利机会在期指到期日之前也出现了明显的收窄。
然而,当前中国的期货市场依然表现出了较为强烈的投机色彩。取5月平均日持量计算发现,虽然期指成交量占比较高,但持仓占比仅为8.3%,显示资金更多地运作于日内交易,目前投机成分较大。强烈的投机行为与大量持有股票现货的机构没有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共同作用,使得目前期指的价格发现功能未能充分体现,期指上市后指数在一段时期内表现的单边下跌也从侧面说明中国目前股指期货的风险管理功能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应当积极鼓励、引导基金、券商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市场,解决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制度、技术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并真正做到“高举期货市场套保大旗”来促进风险管理功能的发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也是提高市场效率的客观要求。推出股票衍生产品,为现货市场提供有效的卖空机制,有助于不断提升市场的运行效率,也为资本市场的创新提供更多的基础产品和选择。
中国应清醒地把握金融危机所引起的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变化的趋势,并立足于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现实,寻求后危机时期金融业改革推进的新路径。
记者:金融危机后,全球治理格局的改革趋势出现了新的变化。随着这一改革,中国等新兴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是否能够提升?中国应如何应对?
巴曙松:金融危机揭示了发达国家金融体系透明度的不足、宏观经济和监管政策协调的失败、普遍存在的监管套利行为以及金融服务行业的道德风险,也表明发达国家所一直倡导的金融架构和运作方式并不完全能为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提供合适的标准,这便为探索一种新的全球合作框架提供了需求。目前看来,有人呼吁实现从G7/G8到G20的多级转变,加强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也有人建议以IMF为基础进行改革。目前各种模式还在讨论之中。
中国应清醒地把握金融危机所引起的世界经济金融格局变化的趋势,并立足于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现实,寻求后危机时期金融业改革推进的新路径。面对不同的全球治理框架路径,中国也需要认真考虑其在国际金融与货币体系中的重新定位,不仅应当稳步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也应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系的重构,更多地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出口带动的快速增长推动中国成为全球的主要加工制造大国。展望未来,最为激动人心的变化可能就来自金融领域。因为,当前中国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外贸总量、外汇储备等,都处于全球的重要位置,但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却明显滞后。中国要改变是贸易大国、外汇储备大国、经济总量大国但确实还是金融小国的格局,必然需要金融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