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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梅生 [ 2011-04-09 ] | ||||||||||||||||||||||||||||||||||||||||||||||||||||||||||||||||||||||||||||||||||||||||||||||||||||||||||||||||||||||||||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地位是客观存在和不容置疑的。1998-2009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为10.4%,拉动经济增长平均为1个百分点。在经济危机爆发后最为关键的2009年,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9.4%,拉动经济增长1.77个百分点。 图1:1998-2009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表1:2010年房地产总体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2010年政府对房地产进行了一系列调控,被称之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然而对比2009年,2010年房地产各项指标全面上扬,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3.2%,施工面积同比增长26%,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同比增长28.4%,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0.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同比增长25.4%。房地产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从2009年的18.7%上升到2010年的20%,新增房地产信贷总额占新增信贷总额比例也从20.5%上升到25.4%。因此,房价上升压力依然较大。 图2:2010年房地产总体情况
我们来看2010年房地产市场资金变化趋势。国内贷款比较稳定,维持在每月1000亿左右的水平。商品房销售金额在3-11月因为房地产调控受到压制,到11月以后销售额急剧上升,房企资金来源、房地产开发投资也在年尾冲高,几乎是2011年年初与2010年年末便把调控后所有压缩的交易额全部补上了。开发商现在已经吸取了2008年那次急剧跳水的教训,绝对不会让资金链中断,所以再过半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链也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图3:2010年房地产市场资金变化趋势(亿元) 图4: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特点及其有效性 回顾近8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以下特点: 一是短期行为:自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发布以来,8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对房地产调控共颁发了40余个全国性文件,但是多以“通知”、“意见”形式下发,包括2011年出台的“限购令”,基本上没有上升到法律和法规层面,说明至今对房地产调控总的路数仍然是边看边调,具有较大的临时应对性质。 二是政策重复循环使用,力度不断加码:采用货币、土地、税费和对市场供需双方(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控制等办法,轮番加码多管齐下。 三是政策变动大: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指出“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对房地产市场首次提出了双轨制,很受到期待,但是还没有看到如何培育这两个体系,两个月后就铺开对商品房全国性的限购,这可能和2011年一月份房价上涨过快有关。所以,对于房地产市场很难预料,某个临时性事件发生也会促使重要决策出台。又如,2010年3月“两会”刚刚结束,北京央企便争拿地块、争当“地王”,随后国资委强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至今仍然没有完全退出。 图5:近10年来历次调控效果 近10年的历次房地产调控中,有两次向上拉动:一次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另一次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其他都是向下压制。2004年、2007年、2009年都对房地产进行了调控,短期房价增幅都有下降,但是三年之后增幅又创新高。 历史数据表明,房价增幅与GDP、CPI增幅密切相关,10年来房价同比变动处于二者之间,在CPI进入下行通道时,房价降幅高于CPI,在进入上升通道时,房价上升幅度又高于CPI,相比之下CPI与房价关系更密切。从宏观层面考虑,以此确定房价的合理区间符合中国10年来的历史实际。 房地产调控的含义,一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平稳,二是使房价回到合理区间。目前,政府要求地方政府出台房价控制措施,然而直到现在,并没有任何一个中央政府管理部门说明房价合理区间到底是什么,业内对此讨论较多,但尚未形成共识。我认为,对于存在房地产泡沫的热点城市,房价收入比和租售比这两个通常用作衡量房价合理性的指标,难以作为近期确定房价合理区间的唯一依据,因为房价已经被投资性购房比例过大所扭曲,收入已经包括了投资炒房人的收入,但房价收入比和租售比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的评判依据;以自住性为主的二、三线城市,应以这两个指标为主来确定房价合理区间。 本次房地产调控的表象目标是房价,实质上从社会角度上看是民生问题凸显,从经济角度来看是在通胀预期下如何保证经济平稳运行、防止资产泡沫上升,乃至防止房地产泡沫破裂对实体经济的破坏作用。 实质性的调控手段包括:用金融手段收缩流动性以控制流入房地产的货币量,降低开发商和购房人的资金杠杆率;加大土地供应尤其是保障性住房供给以平抑房价;出台房产税试点;集中打击投资、投机购房以防止资产泡沫。 房地产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不能完全以“自住”来理解。以下从资金控制效果来分析以上手段的有效性。
先来看房价与CPI的关系。在CPI指数进入通胀或存在通胀预期时,房价指数高于CPI,尤其在加息后仍然是负利率时更加推动房价上升。 图6:CPI与房价的关系 很多人认为现在房地产情况和2008年相近,可以借鉴。如果看实际利率与销售价格指数的关系,两者基本上是对称的,即存在负利率时,房价猛升,如2004-2005年,当利率转正时,房价则会下降,如2005-2006年。2007年一年期存款利率不断提高,很多媒体分析加息一定导致房价下降,然而现实情况是虽然连续加息,但仍然存在负利率的情况下,房价继续上升。 图7:实际利率与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首先,是货币手段,包括加息、提高准备金、控制二套房贷等。 本轮加息的背景包括:应对货币供应增速过快、防止资产和消费品价格上涨、改变当前存款负利率状况、应对通胀(包括输入型通胀)、平衡人民币升值等。 加息对房地产的影响取决于以下两个作用的叠加效果:在通胀预期之下房价上升,加息是否跑得过通胀,对房价形成直接影响;加息使开发和购房成本上升,对房价起抑制作用,但是成本上升是否跑得过房价上升,如果房价上升更快,成本上升就被消纳。 其次,是收缩流动性,降低自有资金杠杆率。 2009年房地产投资自有资金率降到20%以下,房地产开发成本的资金杠杆率已从原来的2.86倍大幅提高到5倍以上,热点城市2009年底逼近10倍。 2010年在一系列政策调控下,开发商自有资金率提高到52%,投资杠杆率下降到2倍以下,有效地降低了开发商的投资杠杆率。
提高首付是大大降低投资性购房杠杆率的有效手段,例如将首付从20%提高到40%,一般会使资金杠杆率下降五成。当前炒房人已经难以利用银行贷款炒房,收缩流动性降低杠杆率的政策是直接有效的。
限购令
由于在通胀预期之下,购房热潮涌现,支付全款投资购房比例上升,钱从银行存款、股市迅速流向购房市场,2010年四季度交易量大幅上升,房价仍然居高不下。调控手段中针对二套房的政策从贷款限制上升到限购,从货币手段上升到户籍手段,直接进行了行政干预,意在遏制投机炒房。 保障性住房与房产税
据REICO报告:2010年全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大约为8400亿元,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增加约5个百分点,即在2010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3%的增长幅度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增幅为5%,商品房完成投资增幅为28%。 土地是平抑房地产市场的权重力量 2010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交易价格同比涨幅保持高位,前3季度同比上涨21.5%。据国土资源部1月7日公布数据: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达2.9万亿元,较前一年增加71%。(北京1628亿元, 上海1513亿元,大连1157亿元)。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71%,比上一年增加22 . 2个百分点。土地财政比重持续上升,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方。 金融机构以进行土地抵押贷款方式进入土地市场,形成了土地金融。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09年全国84个城市土地抵押贷款2.5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42.8%。2010年土地抵押贷款无疑会超3万亿元。 开发商进行土地抵押贷款后,需要经历2年左右的开发周期才能成为产品进入市场交易进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如果这期间市场形势发生大的变化,这部分巨额资金将直接关联到金融层面。上世纪90年代初海南的房地产泡沫破灭就是教训之一。
以上表明在中国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和房地产开发模式之下,无疑是地根吸住了银根,尤其是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之下,进入房地产领域的货币大量沉积在土地中,2010年尤为突出。 表3:土地财政比重持续上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中国财政年鉴》(2005-2009) 图9:地价领跑房价,越跑越快 一方面要抓紧进行财税和土地供应制度改革,使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比例降低,进而和房价逐步脱钩。同时要促进现有已出让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尽快形成有效供给,最终平抑房地产市场。 综合以上分析,对中国房地产市场起关键作用的是土地供给,根子在制度性的改革需要跟上。保障性住房无论从民生还是经济角度来考虑,都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需要给保障性住房留出空间。金融手段是多刃剑,要从整个经济层面综合分析对房地产市场的作用。行政直接干预市场只能是临时性应急措施,要有退出机制。 (作者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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