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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巴曙松 黄泽娟(供职于平安证券财务企划部)
资管新规从资管产品定义、合格投资者、公募与私募产品投资要求、投资限制、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方面,对资管业务存在的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资金池、通道等问题全面规范,将对我国券商资管业务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通道业务将逐步退出。向上向下的穿透监管原则,弱化了通道业务规避监管限制的作用,一层的嵌套层级限制使通道业务中间环节无法扩展,明确管理人的尽调责任将使通道业务名存实亡。在这些新框架下,目前占券商资管规模70%左右的通道业务存在的必要性显著降低。
二是在禁止资金池、打破刚兑的要求下,报价型产品将逐步成为过去时。资管新规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规定对每只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加强产品久期管理,确保资产期限与资金期限相匹配。目前,约占券商资管规模6%左右,主动管理规模22%左右的资金池产品面临整改转型。
三是非标投资受限,依靠非标产品提高资产管理规模的旧模式难以持续。虽然资管细则允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非标资产,并在比例和额度上有所放松,但在“双20”限制下,非标产品投资受限,对券商资管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质押也都构成了制约。
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券商资管需要根据新的监管政策导向,优化转型业务结构。
一是资金端,关注零售转型。资管细则的征求意见稿降低了券商资管产品投资者门槛,固定收益资管计划为30万元,混合类资管计划为40万元,其他为100万元。但与银行公募理财产品1万元起的投资门槛相比,仍不具有明显优势。相较于券商资管产品,公募产品具有投资门槛低,公开市场营销和避税等优势,是券商零售财富转型的重要产品布局方向之一。
二是资产端,有条件发展策略产品化+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券商资管应根据自身禀赋优势,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形成各自产品优势。应该在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量化投资、衍生品等方面培养比较优势。此外,券商资管应利用业务协同和综合实力,通过优选外部优秀产品资源为客户提供大类资产配置服务。受益于资管新规,资产证券化业务成为“非标”转“标”的重要转型方向之一。证券公司可利用投行在资产端的优势,发掘自身已有的优质资产,将其打包为ABS产品,再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对接资金端。
三是组织保障,强调专业人才集聚,注重公司治理。随着行业准入门槛的逐渐放开,人才的价值相较于牌照价值在慢慢升值。同时,随着资管新规落地,投资者加大对金融资产的配置,资管业务的非标转标、资产证券化都要求管理人要以出色的主动管理能力来参与竞争。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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