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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基金支付结算资格
 
所谓基金支付结算资格,即业界所俗称的基金支付牌照,准确说法是指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备案资质”,属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行政许可,通过该备案许可的支付机构名录会在证监会官网列示,以备查询、核实,被证监会官宣列示的支付机构也就意味着获取了基金支付结算资格,即俗称的获取了“基金支付牌照”,但其实并没有一张类似许可证的东西颁发给支付机构,只是这个资质可以在证监会的官网查得到。
 
只有获得基金支付结算资格的支付机构,才能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基金支付结算服务,否则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办基金支付结算业务,属于违规,会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追责。
 
基金支付结算服务最大特点是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账户必须独立,要与支付机构其他业务账户有效隔离。
 
二、申请条件
 
1、支付机构。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具有互联网支付业务资质。
 
2、系统。有安全、高效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系统,系统具有合法知识产权,且与基金销售合作机构及监管银行完成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证监会规定标准。
 
3、风控。有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4、合规。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合法合规情况函,相当于中国证监会要央行分支机构为支付机构提供一个合规确认。
 
中国证监会对支付机构申请基金支付结算资格,对支付机构的经营、财务情况没有设定具体要求,并且取消了之前要律师事务所为支付机构做备案申请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规定。
 
三、备案流程
 
支付机构根据上述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做业务审核,期间可能会有材料补充、汇报、沟通等工作。材料审核通过后会接到现场检查通知,在之后要做的就是静候证监会官网公示,成为备案资质通过的幸运儿。
 
四、业界动态
 
从2010年5月至2015年11月,中国证监会总共许可了40家支付机构从事基金支付结算业务。从2015年11月至今,证监会已暂停该业务备案审批,没有再新增支付机构获发基金支付结算资格。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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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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