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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主体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类是商业银行,主要推出信用卡、消费贷款;
二类是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已经有22家左右;
三类是行业巨头旗下的基于场景消费的消费金融公司,如京东金融、蚂蚁金服;
四类是其他类型的市场企业,包括P2P借贷平台和专注于垂直消费领域的其他企业。
 
如何看待消费金融市场的火爆,首先要分析消费金融兴起的原因。
 
消费金融市场的火爆,第一源于经济发展到特点阶段的需求。从宏观层面看,2014年以后消费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当中的第一驱动力,这个状况已经持续了将近4年的时间。2009年,从《消费金融试点管理办法》出台首次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到2015年国务院颁布《意见》,将消费金融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并于同年7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消费金融业务。可见,消费金融市场之所以火爆,它是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从微观层面看,消费金融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有限的局限。在过去十年中,整个中国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一个很明显的增长,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正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之一。而且,从统计数据分析,人们超前消费的习惯是随着年龄逐渐降低的,也就是说负债消费的人群会越来越年轻化。
 
消费金融市场的火爆,还源于一些发展条件不断完善。首先消费金融火爆发展的基石源于风控体系得到完善。得益于大数据的发展,也完善了一个派生品个人征信。近年来,各个消费金融公司更是纷纷转战客户大数据的获取,从征信数据、客户的交易行为、网络行为及第三方大数据平台来进行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管控。其次,消费金融火爆发展的基础源于拓客理念的转变。那些难以在商业银行体系内获得零售信贷的蓝领以及刚毕业的小白领等成为了消费金融服务的目标。
 
有关主管机关表示,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发展还需要创新、完善,一是风控还处在研究和探索阶段,有很多不被从业者重视的风险,从今年我们出台的一些文件中也可以看到,现金贷、校园贷甚至一些涉及法律和道德底线的问题;二是个人征信体系不足以支撑消费金融审批及风险防控,虽然征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完全依赖现有的征信体系还不足以支撑消费金融整个审批和风控的整个流程;三是部分消费金融机构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四是在消费金融发展的同时一些机构宣传超前消费观念,利用消费者的攀比心理,这也是不行的。
 
从消费金融行业本身的发展看,第一、消费金融行业本身发展的需求巨大;二是消费金融业也进入监管趋严的阶段,发展态势将从“百花齐放”的粗放式发展演变到“能者为之”的理性发展,一些消费金融平台的退出是必然趋势。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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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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