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从功能上考察,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实质是消费金融。消费金融已有40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基于消费者分类和信用评估基础上的为消费者提供小额个人贷款和分期付款服务的一种商业模式。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实质是对消费金融从风险控制、场景构建、服务方式等各个方面进行的互联网化。
 
完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链包括上游的资金供给方、消费金融核心圈及下游的催收方,而消费金融核心圈又包括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零售商、消费者和征信/评级机构四部分组成。
 
从互联网消费金融可能的发展趋势看,互联网对于传统经济的渗透将逐步加深,消费金融产业的互联网化将经历一个不断深入、升级的过程,势必先后经历产品的互联网化、风险管理模式的互联网化以及服务模式的互联网化,并对产业布局产生重大影响。 从产品的互联网化看,保险、证券、基金等互联网生态尚未大量开发的传统金融领域互联网需求将逐步提升。 从风险控制的互联网化看,数据资产将成为重要风险控制资源。数据+模型将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未来发展的核心工具。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完善客户画像,提供个性化服务,实现客户场景的拓展,而这将改变现有的消费金融平台普遍存在业务同质化。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竞争核心恰在于基于大数据应用带来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由此决定的放款能力。
 
从服务模式的互联网化看,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动力,已经从早期的银行业资金为主的推动转向场景推动为主,再到目前的技术驱动为主,而且独立的第三方产品及技术输出将成为未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趋势。
 
从产业布局看,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消费流通企业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市场地位将逐渐提升,并成为未来的核心增长力量。而这种产业地位的提升可能源于企业自主开发的消费金融服务,亦有可能源于消费金融公司与消费流通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产业也将更加细分化和垂直化。持牌或产业巨头旗下的基于场景消费的消费金融公司,将充分利用自建的消费金融业务线抢夺市场份额;其他类型的企业,包括P2P借贷平台和专注于垂直消费领域的其他企业将借助各种情景模式切入垂直细分领域,如教育、医疗、装修、租房等。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7年11月14日)
话题:



0

推荐

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