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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P2P正进入监管强化及市场调整期,加上金融体系去杠杆,原来监管相对宽松、资金面相对宽松时过度扩张的P2P,自然面临更大风险。
 
P2P发端于美国,却在中国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6月底,中国P2P网贷行业累计成交量4.8万亿元。P2P在中国迅猛发展有其内在原因,由于在特定条件下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相对发达国家更加突出,同时,居民收入近些年增长较快,但投资渠道较少,加上监管者在行业发展初期对其持十分宽松的态度。P2P有条件采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服务的小微企业、个人能够获得融资,但也有一些投机者缺乏基本金融知识,以套利为目的,打着创新旗号,利用宽松的监管环境,通过拆分等方式,突破监管底线,留下了大量风险隐患。
 
从统计数据看,2013年至2015年是中国P2P网贷业务高速发展期,这一过程中几乎没有对这一业务的规范,真可谓野蛮生长。直到2015年7月监管部门才开始对包括P2P平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以及行业自律、信息披露、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等提出明确要求。由于监管未能及时跟上,这一市场的投机风险不断积累并暴露,最典型的问题就是P2P平台跑路频发。截至2017年6月,网贷平台累计5909家,问题平台3795家,其中跑路平台1138家。
 
从这些跑路平台自身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些平台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庞氏骗局,本身没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经营动机不正,这些平台基本以骗钱为目的,最后的结果只会是跑路,这种平台往往隐蔽性强,初期不容易识别;一些平台则是由于经营过程中缺乏风控能力、经营不善,往往以过高利率吸引投资者,资金链断裂后只能跑路,有调侃说,你看中了他的过高利率,他看中了你的本金;当然,也有一些平台在监管政策日趋严格下,由于自身业务模式存在较大问题,不可能符合监管的要求,最典型的如借款人的借款额度远超出监管规定,最终选择了提前跑路。
 
随着监管规定的落地和日趋规范,P2P网贷行业已经进入了关键转折点,优胜劣汰也会加速,这既是规范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会加速一些潜在问题平台的爆发,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推动问题平台公司的有序退出也成为摆在市场监管面前的重要问题之一,也留下许多关于创新与监管的值得反思的新课题。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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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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