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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7月闭幕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直接融资,除了我们通常所说的股票融资之外,其实债券融资在许多市场上占更大的比重。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十三五期间中国债市的规模要达到GDP的百100%,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会有迅速的增长,中国的企业应该更多学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债券通于今年7月1日成功启动。债券通不仅打开了海外投资者对中国债市二级市场的新的投资渠道,而且一级市场同样也连通起来。实际上,从债券通启动以来,就有不少的公司通过债券通进行债券发行。
中国的债券市场目前呈现一个比较分割的格局,因此,企业如果需要发行债券,需要熟悉不同主管部门的发行监管原则和要求。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上,为了区别不同主管机构,把国家发改委主管的叫企业债,把证监会主管的叫公司债,但在申报材料时,现在都要求统一叫公司债,国家发改委的也一样。因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还是1993年颁布的,2000年以来,一直希望要修改,但一直没修改好,而且《公司法》是上位法。
证监会审核的债券种类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范围及条件:
(1)发行主体范围
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发债主体排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大公募和小公募的发行条件:
大公募发行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如未达到下述条件的仅能进行小公募):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3)发行主体财务指标要求:发大小公募的公司,其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40%。
(4)财务报告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截至此次申请时,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同时应提供重组前一年的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或审阅报告和重组进入公司的资产的财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范围及条件:
证券业协会实行负面清单制,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的范围。
发行私募公司债的,只需满足上述负面清单要求即可,没有对财务指标不超过净资产40%红线的限制。
三、证监会审核的其他公司债品种
1、可交换公司债
2、可转换公司债
3、次级债
4、资产证券化品种
发改委审核债券种类
一、一般企业债券
1、监管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审批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包括省级发改委)
3、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7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4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发改委六大专项债
1、城市停车场专项债
2、城市地下管廊专项债
3、养老产业专项债
4、双创孵化专项债
5、绿色债券
6、项目收益债
文章载于“今日头条”(201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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