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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国商务部经贸政策委员会委员,一直对自贸区的动态和进展高度关注。自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成立以来,国务院于2015年陆续批复设立广东、福建、天津等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继而于2017年批复设立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第三批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改革进程由点到面全方位铺开,新的改革红利正逐步释放。
从全球经济增长趋势来看,2009~2015年全球人均GDP的增速只有1.1%;2016年全球的商品贸易量的增长只有1.7%;全球能够带来有效需求增长的投资增长0.9%。过去全球经济增长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全球贸易总额与GDP比例来看,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贸易总额与GDP的比例一直在下降,这意味着全球贸易总额的增速一直低于经济增速,市场的融合在阶段性倒退,表现出明显的去全球化的迹象;从国际经贸规则治理机制来看,以TPP/TTIP/TISA谈判为代表的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谈判,一度成为OECD国家以经贸规则重构全球价值链,进而影响全球经贸格局的重要手段,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增长低迷的情况下,亟需以新的国际经贸治理机制推动全球化的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也需要以新的对外开放机制推动实施,如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着较快的增长,2017年一季度,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66万亿元,同比增长26.2%,高于同期中国整体外贸增速4.4个百分点,占我国外贸总值的26.7%。
在经济“新常态”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中国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前沿,其关键在于以制度创新核心,以开放倒逼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据广东省海关数据显示,2016 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外贸进出口 7751.2 亿元,同比增长 1.2%,贸易规模呈现小幅上升趋势。若以 2015 年为 100 分计算,2016 年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总指数为 108.32,较基期提升 8.32 个百分点。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各项指标结果全面提升。
在新一轮区域经济发展中,“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规划成为广东转换经济增长模式,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培养新的增长极和动力源的重要战略举措,将以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南沙、横琴片区为核心,协同港澳,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先导区。
自贸区制度创新“试验田”功能与经济特区有着本质区别,不再是中央向地方输送的政策洼地,而是以制度创新代替优惠政策,致力于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新制度体系,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制度设计的有效调整和质量提高可以使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显著降低,产出效率得到倍增。
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迄今一共形成3批共88项改革创新经验向广东省复制推广,商务部此前提出的21项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中,一半左右来源于广东。因此,广东自贸区扩容将有效释放制度红利,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增长能级提升,进而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先行先试经验。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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