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0
听报道
文 | 巴曙松 王志峰 舒天之
一、“现金贷”在英美等国的发展、特点及争议
在英美等国,Payday Loan主要面向收入较低、无法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客户,期限平均为7-30天,金额在100到1000美元之间,具有无抵押担保(纯信用)、无场景、无指定用途等特点。客户通过Payday Loan获取小额资金用于周转应急,并在发薪日用薪水归还。
(一)现金贷(Payday Loan)的发展历程
Payday Loan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美国,在欧美经历了初创、成长、调整等三个发展阶段。
初创期。Payday Loan 的诞生与美国金融利率市场化密不可分。美国政府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允许存款类金融机构发放浮动利率贷款,同时放宽提供主体的业务经营范围。1983年,Cash America Pawn率先开始开展Payday Loan业务, First Cash、Ezcorp等快速跟进,先后推出了现金垫款、预付借记卡、典当、汽车贷款、消费贷款等产品。2006年左右,英国Payday Loan业务开始发展,其中代表性机构旺家(www.wonga.com)于2007年初上线。
成长期。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在美国,信用市场爆发、征信体系完善和互联网技术发展驱动Payday Loan的快速发展。在此阶段,美国居民负债消费习惯形成,个人及家庭负债率快速上升;三大征信公司建立,FICO信用评分规则广泛运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金融服务由线下向线上延伸,门店、雇工等开支得以节省,运营成本大幅降低。由此,Payday Loan迎来广阔的成长空间。到2014年末,美国Payday Loan累计放贷金额约460亿美元,市场上约存在1000多家Payday Loan服务商、1200万活跃借款用户,超过总人口的3%。在英国, 2013年Payday Loan达到高峰,市场上有400多家企业服务160万客户,超过总人口的2%,市场价值达到25亿英镑。
调整期。2014年开始,对Payday Loan的争议和质疑逐渐得到关注,美国消费保护局、英国监管当局均出台专项办法进行全面规范。与此同时,Payday Loan在英美市场的集中度均较低,业务规模前三家市场占有合计不超过20%,市场格局基本稳定,行业逐步进入调整期,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产品服务寻求完善。
(二)Payday Loan具有高效率、高风险、高利率三大特征
在英美国家,Payday Loan的最典型模式即“银行支票持有模式”,即:贷款人在经过信用审查后,按Payday Loan企业要求指令银行从自己的账户开立一张支票,Payday Loan公司持有这张支票一段时间,并在支票金额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打折后向贷款人发放一笔小额信用贷款。到贷款人发薪日,Payday Loan公司将要求银行兑付支票,从而完成还款。其主要特点:一是高效率。特别是依托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Payday Loan实现24小时在线受理业务、15分钟放款的服务水准,极好的匹配用户急用资金的核心需求,为用户带来前所未有的良好体验。二是天然风险高。据统计,美国Payday Loan不良率约为10%-20%。据美国消费金融保护局(CFPB)研究表明,23%的网络贷款借贷人在18个月的样本周期结束后即面临账户关闭问题,远高于银行公布的6%的账户关闭率。三是短期借贷成本低于其它小额现金产品,但长期借贷利率极高。Payday Loan每笔贷款的原始期限极短,一般按日设置利率,平均在5‰-1%的水平。据测算,如果能按期还款,这一成本低于开立空头支票以及银行信用卡罚息。但是,从年化角度计算,这一年化利率高达180%-400%,落入高利贷范畴。
(三)Payday Loan在发挥巨大社会功用价值的同时也面临道德争议
Payday Loan就其本质而言,主要是面向低收入人群的高利息小额借贷,这种产品古已有之,从莎士比亚名作《威尼斯商人》开始,即面临着巨大的争议。
一方面,低收入人群需要借钱救急,否则难以渡过眼前难关。据美国《经济学家》统计,在美国,8%的年收入小于1.5万美元(约1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没有银行账户。联邦储蓄委员会统计显示,一半的美国人当下无法拿出400美元用于救急。同样,在英国,缺乏储蓄习惯也使借钱应急成为刚需。例如,2008年前后受金融危机影响,据英国监管当局统计,有120万用户因财务暂时困难而涌入平台寻求小额融资。
另一方面, Payday Loan如“威尼斯商人”一样面临道德争议。一是多数Payday Loan用户无法一次性归还借款,而选择延期,利滚利导致用户将承担巨额利息,原本困难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据统计,在美国超过80%的Payday Loan用户将在一个月内续借。二是若支票账户金额不足,Payday Loan公司将反复尝试兑现支票,支票扣费不成功将导致银行反复收取罚金。三是如果还款失败,用户将面临高压催收。
二、英美Payday Loan的监管对比分析
Payday Loan发展初期,英美对服务平台并没有专门的监管规则,而是归类于有放贷资质的机构进行统一监管。比如美国Payday Loan与其它放贷机构均接受《联邦贷款法案》、《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信贷机会法》、《真实借贷法》等约束。随着Payday Loan的弊端逐渐暴露,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4年4月率先颁布了《消费贷款管理细则》,对高成本短期贷款(hight-cost short-term ,包含Payday Loan)进行监管。2016年6月2日,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简称CFPB)发布了关于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新规征求意见稿,该新规将在联邦层面全面适用,会影响绝大多数市面产品。
美英两国Payday Loan监管法案要点主要包括六大方面。
一是监管目标。让借款机构只向合适的人群借款;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借款所承担的义务与风险。
二是监管范围。美国对Payday Loan产品和车贷等纳入监管。英国将P2P借款及APR(年化利率)高于100%的产品均纳入高成本短期借款范畴。
三是准入机制。美英Payday Loan机构需向主管部门申请资格认证。
四是贷款要素限制,包括:借款成本、借款额度限制、贷款展期限制、罚金管理等(详见表格),从而避免借款用户通过持续周转、多头借贷等方式承担远超过自身可负荷债务总额,陷入债务陷阱。
五是引导优化产品服务。如美国监管部门建议Payday Loan提供低风险的长期贷款产品,即允许出借人提供两种长期贷款选项:一种为年化利率上限为28%且申请费用不得超过20美金的贷款;另一种为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年化利率不超过36%的贷款,但违约率需要控制在5%以内。
六是建立监管报告机制。美英两国均要求出借人必须通过信贷报告系统汇报所有信贷数据,包括足额偿还测试或者本金偿还选项等信息。
英美两国的监管规则对Payday Loan行业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在美国,First Cash、EZcorp、Cash America等上市型Payday Loan服务商均表示,Payday Loan服务规模会根据监管规则实施调整。在英国,监管规则落地后的6个月,Payday Loan的申贷客户数、授信通过率和贷款金额分别下降了20%、50%和35%。FCA对监管制度落地可能产生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认为最终仅有1/4的Payday Loan机构能够留在市场。但强监管是否有助于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效果尚无定论,研究机构、媒体和用户也执不同意见。部分研究者认为,此举使用强制性措施保护消费者避免债务缠身,但也有研究表明,此举降低了Payday Loan供应规模,伤害了市场机制,但从电话及网络投诉渠道的调查来看,原有问题并没有显著降低。
三、“现金贷”在中国的发展进程
(一)国内“现金贷”依托互联网后发技术优势快速发展
我国“现金贷”业务兴起于2015年左右,正值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期。据第三方媒体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市面上打出“现金贷”旗号的互联网平台上千家,活跃用户约为3000万人。
国内“现金贷”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多因素的叠加。一是中国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不足,为“现金贷”提供广阔的成长空间。《2016中国信用卡行业报告》显示,我国信用卡累积发卡量超过4.55亿张,信用卡活跃用户人均持卡量3.2张,信用卡活跃用户不到1.4亿人。这意味着我国8亿适龄劳动人口中,仅17.5%拥有信用卡,接近6.6亿无征信记录人群、低收入人群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二是借钱消费受到年轻一代的欢迎。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储蓄国,一般老百姓习惯于存款,贷款频次低,大多数人一辈子只会在购房、子女结婚等重大事情时贷款。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及90年后消费超前习惯的逐步形成,借钱消费这一理念受到了年轻一代的热捧。据艾瑞咨询预测,消费信贷未来仍将维持 20%以上的快速增长,2019 年将达到41.1万亿元,约4亿低端白领、蓝领等用户亟待信贷支持。三是拥有强大的技术后发优势。由于“现金贷”单一样本生命周期足够短(一般7-30天)、样本特征类似且直接与借贷行为相关,使其可以短时间积累大量科学系样本,或成为人工智能成熟应用的第一个领域。同时,互联网技术使“现金贷”服务平台能够更好的精准获客,完成风险审查和贷后管理,从而全面提升信贷质量和服务体验。
(二)国内“现金贷”的主要特点
与国外类似,中国的“现金贷”具有方便快捷、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场景等特征,主要用于小额消费或应急周转。从用户画象来看,其客户群主要是30年岁以下的年轻人,收入低、经济负担小、负债消费观念强,偏好通过借贷以提升生活品质。从服务方式看,我国“现金贷”出生就带有互联网基因,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及提供服务,在便捷性上完全不逊于英美同行。从风险控制技术看,我国“现金贷”充分依托大数据技术所带来的后发优势,通过数据建模、信用评分、智能反欺诈等工具和手段提升风控水平和效率,有力支撑“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
(三)国内“现金贷”业务面临舆论“妖魔化”困境
目前,我国“现金贷”尚无专门监管,与英美国家Payday Loan前期发展阶段类似,在为市场普遍接受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被部分舆论片面放大,甚至形成“妖魔化”现象。主要包括:一是道德争议:“现金贷”高额利息和普遍周转续贷(利滚利)的做法,让用户背上沉重负担。特别是部分平台设置利率过高、收费等信息披露不明、诱导用户续贷(长期周转)、刻意弱化逾期提示以造成用户逾期罚息等行为,严重伤害了消费者权益,是对行业名誉的透支。二是风险控制担忧:目前“现金贷”行业仍处于起步期,尚未经历完整的风险周期,客户和资本大量涌入带来短期的丰厚利润。对此,部分平台放松风险控制标准,大量无还款能力用户得以准入。部分平台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薄弱,但为了提升竞争能力,盲目比拼放款效率、授信额度,形成风险隐患。另外,我国征信体系远不如国外发达,多头贷款、恶意欺诈等现象更加难以防范。
四、政策建议:“现金贷”行业呼吁有效监管以实现趋利避害、合规发展
(一)肯定“现金贷”的合法性及进步性
总体来看,“现金贷”具有推进金融市场化、完善金融供给体系、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增加消费者选择空间的巨大社会价值,应当给予生存及发展空间。特别是中国的金融服务体系远不发达。根据美联社的数据,美国约有20%的人得不到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而按照上文最广泛的信用卡服务渗透率计算,我国这一比例可能接近50%。因此,“现金贷”在中国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实施有效监管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高利息借贷涉及社会现代文明社会的道德原则和公序良俗,容易被缺乏自律的市场主体滥用,需要完善的监管体系加以约束和规范。
1.加强行业立法。从英美经验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监管部门;可以借鉴P2P监管方式,由地方金融办与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机构监管和行为监管双条线。二是建立准入制度,如在工商登记环节明确“现金贷“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要求,确立行业从业者的合法地位。三是建立适当的行业规范,对贷款利率、多头借贷、滚动续贷等突出问题进行限制。特别是借贷利率,我国对利率的明文法律规定见于《民法通则》,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从英美经验看,这一利率上限过低,与“现金贷”超短期的产品特性不符,不利于商业可持续。四是建立简明有力的执法机制。当前,“现金贷”主要通过互联网发放,执法手段也应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基础,实现高效监管。
2.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一是加大力度建设基础征信体系,加强征信资源共享,帮助Payday Loan平台有效实现反欺诈、多头贷款识别和信用不良用户的识别,提升行业整体风险控制水平。二是建设行业自律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有力减少对消费者的欺瞒、不正当诱导行为。可以重点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平台作用,出台行业标准、引导行业自律。三是加强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和信用意识教育,让借款人了解借贷行为的责任与风险。
王志峰(挖财研究院执行院长)
舒天之(挖财研究院资深专家)
话题:
0
推荐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