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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香港贸发局共同主办的“2017亚洲金融论坛”于1月16日-17日在香港举行。期间,巴曙松教授就金融科技做主旨演讲,以下为演讲全文。
金融科技(Fintech)是当前金融界十分关注的话题。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到一个阶段性的调整时期,在这样的氛围下讨论金融科技,能提供一个反思和总结的机会,客观分析一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
金融科技通常被界定为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就是把科技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通过技术工具的变革来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对金融科技的界定,就是金融与科技学相互融合,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形成非常大的影响。金融科技的外延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顾、智慧合同等领域,正在对银行、保险和支付这些领域的核心功能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如果从IT技术对金融行业推动变革的角度看,目前可以把它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界定为金融IT阶段,或者说是金融科技1.0版,在这个阶段,金融行业通过传统IT的软硬件的应用来实现办公和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从而提高业务效率。这时候IT公司通常并没有直接参与公司的业务环节,IT系统在金融体系内部是一个很典型的成本部门,现在银行等机构中还经常会讨论核心系统、信贷系统、清算系统等,就是这个阶段的代表。
第二个阶段可以界定为互联网金融阶段,或者叫金融科技2.0阶段,这个时候主要是金融业搭建在线业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终端的渠道来汇集海量的用户和信息,来实现金融业务中的资产端、交易端、支付端、资金端的任意组合的互联互通,所以本质上是对传统金融渠道的变革,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括互联网的基金销售,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
第三个阶段可以界定为金融科技3.0阶段,在这个阶段,金融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这些新的IT技术来改变传统的金融信息采集来源、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的过程、信用中介的角色,因此可以大幅提升传统金融的效率,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代表技术就是大数据征信、智能投顾、供应链金融。
当前,市场对金融科技期望非常高的领域,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一个就是人工智能,这首先就是指通过快速吸收信息,把信息转化为知识,比如在一个公司上市前各个融资阶段或者放贷对象的基本分析,以及在实体经济中对于产业的业态和竞争格局的分析,都可以采用这个技术来获得时间的优势。所以这一阶段原来的一些中低端的分析活动未来会被大面积地替代。其次,人工智能是指在领域建模和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尝试对未来进行预测,比如说基于知识图谱的领域建模,基于规模化大数据的处理能力,可以在时间维度上利用人工智能沟通过去和未来,减少跨越时间的价值交换带来的风险。第三,人工智能还包括在确定规则下来优化博弈的策略,可以更充分地学习历史数据,采用左右互补来增强策略,可以实现共同协作。而且在决策过程中不会面临人类面对利益时的情绪波动、如贪婪的影响,云计算能提供大数据计算的技术保证。
当前非常热门的智能投顾,通常就是指机器人通过资产组合理论相关的算法来搭建数据模型和后台算法,为投资者提供智能化和自动化的资产配置建议。但是,当前中国个人投资者市场的结构和美国有很大的不同,美国的智能投顾模式很重要的市场基础是个人的养老金账户,每一个人要对他的养老金账户作出决策,因此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方面的知识需求。应当说,正是基于个人对养老金账户的个人投资决策的需求,直接推动产生了美国的智能投顾。在中国市场上,智能投顾需要寻找新的发展模式,而且智能投顾比下围棋要复杂得多,下围棋只有两个人博弈,其规则是非常清楚的,信息基本上都是透明可计算的,而金融投资的参与博弈者非常多,许多规则是在变动的,市场上既有很多已经充分披露的信息,还有很多需要挖掘、没有被编码的信息,还有情绪的波动等。
第二个金融科技领域广受关注的是区块链技术,从目前的趋势看,它有可能会重构金融行业底层的架构,其优势可以降低信任的风险,每一个数据节点都可以验证账本内容和记录历史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系统的可追责性,降低系统的信任风险,而且具有灵活的架构。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用户的需求,机构可以划分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另外,从功能上看,区块链技术也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运作成本,实现共享金融的效果。其具体应用领域就包括点对点的交易,P2P的跨界支付、汇算、结算,也可以应用于登记可靠的数据库数据,记录各种信息,应用在存储、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合同交易等方面,以及确权,可以用于存储永久性记录的理想解决方案,比如说土地所有权、股权真实性的验证和转移,包括智能合同管理。所谓智能合同管理就是利用智能自动检测这个合同是不是具备生效的环境,一旦满足预先设定的程序合同就能够自动处理,比如说自动付息、自动分红。在中国市场上,前一阶段金融界非常关注钢贸融资等局部的金融风险,如果运用区块链的记账技术就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因为源头仓单的多次重复质押,在下端做贸易金融的金融机构不容易追溯。在其他领域也是这样,因此,市场期待区块链技术有可能重构金融行业底层的架构。
就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应用方面,可以分成几个不同的阶段,启蒙和探索阶段是技术极客用社区的方法来发展区块链的技术,加速发展阶段是优秀的技术公司开始介入,加速推动区块链技术的成熟。而商业应用阶段,则是在真实的生产环境里面出现区块链技术的产品化和工程化。从目前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进展来看,2017年预计在全球主要的金融市场开始会出现真实环境里面的区块链技术的商业应用。
可以看到,不同的行业,包括金融业、网络安全、身份信息管理、征信、投票等,在利用区块链技术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比如说征信方面,利用数字和技术来做信用背书,不需要权威的中介机构就能够自动完成,相对公正,而且资料永久地保存。包括投票,特朗普先生曾经在推特上批评投票中有些票是假的,在原来的技术条件下计票可能存在伪造,信息保护可能不足。但是如果区块链的技术在投票中得到充分应用的话,投票过程全网公开,选票可追溯,选民的身份信息保密性好。包括在金融业中的股票交易,现在都是需要中心化数据的储存、交易的平台,而区块链的应用可以直接去中介化地完成这个过程。
目前中国的金融科技活动,主要集中在五类机构六大业态,五类机构包括传统的金融业的参与,互联网机构介入金融业,电商、社交、媒体、搜索引擎,以及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通信机构和基础设施等。而参与的模式包括互联网支付,接着是网络借贷,股权的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
从中国市场上几个知名的互联网机构参与金融科技的不同路径,可以做一个比较。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中国的网络支付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最成熟的细分行业之一,并为金融科技未来广泛应用于各行业提供了一个场景介入的基础,在这点上中国市场的发展是领先的,经常可以看到很多这样有趣的测试,说一个旅行者在一个城市可以无现金生活多长时间,测试发现,在中国的主要城市,无现金而用网络支付,可以很多天,反而不少国际化的城市,例如香港,在这方面还有欠缺。
从逻辑上看,支付有金融和数据的双重属性,支付场景拥有的数据资源是进一步发展为信贷、征信这些复杂的金融业务的基石。而社交场景可以从各个平台整合个人消费领域、安全领域的众多信息来直接转化为金融服务的提供平台。搜索场景可以利用搜索频道将用户流量引入到金融领域,未来可以方便地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
当前中国市场的电商机构介入金融科技的路径跟其商业模式有很大的关系,阿里是电商场景,首先有了电商交易,接着自然就要用支付,有了支付和大量的数据,就能顺自然延伸到信贷交易,进而拓展到征信、借贷和众筹,所以这种商业模式与金融的联系是很直接的。腾讯有很强大的社交场景,今天会场上,不少听众会随时拍照之后直接通过微信就发出了,这个社交场景本来离金融活动是有一定距离的,但是腾讯开发了一个以微信红包为载体的方式进入到支付领域,由社交到微信红包,从红包再到微信支付,微信支付之后进入到了个人消费,基于个人消费到小额信贷、保险等领域。相比较而言,百度离直接的金融业务需求似乎是相对远的,特别是在初期支付领域介入得少,数据少,但是其有可能努力的方向就是在金融科技2.0或3.0阶段,可以应用搜索场景和网络流量介入到人工智能分析和大数据分析这些领域。
讨论金融科技,就必须讨论监管。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在起步阶段,监管环境是相对包容的,当时代表性的看法是,这些新的业态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不知道它的边界和传统的业态在什么地方,所以相对比较宽松,这也就给了中国这些互联网金融主体一个相对宽松的探索机会。而现在因为出现一些局部的风险之后,总体上看,监管力度在加强,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始进入到调整期。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国际范围内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趋势,初期总体上是偏紧的,而现在一些主要的金融金融中心开始转向积极,倾向积极跟市场互动,推动行业的自律,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这些发达市场前期主要是从微观审慎角度和行为监管角度出发,评估金融科技对本国本行业的影响,所以坚持的原则是监管一致性原则,无论市场主体做什么,要和现有的金融业务要保持一致的监管。比如P2P在美国是归属于证券业务,和众筹一道纳入到证券市场的行为监管。英国对P2P网贷和众筹都有最低的资本金要求,这个监管一致性原则,加上监管的渐进适度原则,和市场自律原则,共同成为当前发达经济体对金融科技进行监管的基本原则。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快离任之前,还发布了一个金融科技的监管框架的报告,其中重点强调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和监管的一致性。总体上说,经过前期的探索,国际上主要的经济体的监管原则在区域灵活,逐步放松,在强调监管一致性原则的前提下,尝试在防风险和促进创新中找一个平衡,建立沙盒(sand box)框架,允许金融科技公司在某些范围内合理冲撞探索现有法律政策的灰线地带,强调市场自律。中国也成立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来强化市场自律。国际社会对金融科技未来的监管框架也开始形成一些共识,2016年3月金融稳定理事会首次正式讨论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和全球监管的问题,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的宏观和微观影响成为重要考虑,国际协作开始启动,这个会议重点讨论了几个方面的问题,比如对金融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进行实质性的界定,到底特定的金融科技创新是什么性质的金融产品,边界在什么地方,对微观金融稳定有什么影响,对宏观层面的稳定有什么影响,会不会走向新的集中化和市场垄断。这个会议提出了当前中国参与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合作、参与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中国的金融业利用金融科技的主要形式,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自建的互联网场景中渗透金融服务,比如说中国工商银行建的融e联、融e购、融e行,中国平安集团建立了平安好车、平安好房、平安好医等等。第二个阶段融入到互联网场景里面提供金融服务,比如说有的保险公司接到多个互联网平台,用不同平台的数据设计保险产品在这个平台上销售。第三个是金融互联网,用互联网提升优化现有的固有业务,比如开户的手续简单一些,支付的效率更快一些。中国目前基本上处于金融科技1.0的后部发展阶段,一旦虚拟现实技术成熟,基本就意味着金融科技1.0时代基本结束,会进入到金融科技的2.0阶段。对比一下中美金融科技发展的不同路径,传统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差异也决定了金融科技发展的不同模式,美国的线下金融体系比较发达,金融科技企业的角色定义为覆盖传统金融体系遗漏的客户和市场缝隙,提高已有业务的效率,所以美国的金融科技的技术逻辑和金融业务逻辑紧密结合,金融机构充分地利用金融科技技术,虽然金融科技是从硅谷成长起来,但是华尔街迅速替代硅谷,迅速成为研发中心。在中国市场上,传统的金融服务供给本身就不足,科技类公司发展有条件填补这个空白,并且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形成高速的扩展。科技公司利用市场的动力有可能占领先机,传统的金融业吸纳科技人才和技术方面显得并不是很积极主动,在这个发展环境下,中国可能需要引入新的竞争主体,比如给这些金融技术企业以金融业的牌照来促进金融业的竞争和创新。因此,中美不同的金融发展环境,用户对金融环境的不同诉求,会导致中美不同的金融科技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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