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文 | 巴曙松 方成
 
金融开放是新时代最大的“制度红利”,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2019年,从5月银保监会公布的银行业保险业12条对外开放措施,到7月国务院金稳委办公室推出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国11条”,再到9月证监会发布的“深改12条”,外汇管理局宣布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和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都充分彰显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心。当前,在中美贸易摩擦、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环境下,中国更应坚定地坚持金融对外开放,加快落实金融开放政策,积极构建开放型经济,以扩大金融开放促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中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为全球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红利提供新的机遇。
 
进入历史性机遇期
 
回顾过去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历程,中国已经在金融开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在经历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两次大危机冲击后,积累了丰富的对金融开放的管理经验。如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已经具备足够的信心和能力来扩大金融开放,并管控相关风险。在当前这个关键窗口期,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中国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跨越的关键一步。
 
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将推动金融业的良性竞争。当前,境外金融主体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比还很低:截至2018年末,外资银行资产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2.19%,外资保险公司资产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6.33%。境内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管理人员、组织架构等方面所具有的同质性,常常导致争夺金融资源等恶性竞争,并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会不断降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壁垒,使得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促进金融行业的良性竞争。这种多元化的竞争环境,将倒逼国内机构积极与外资机构展开合作,学习外资机构先进、成熟的公司治理、业务体系、风控手段等,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从而改变我国金融业一直以来“大而不强”状况。
 
金融开放在促进市场竞争的同时,也会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方面,扩大金融开放意味着境内外资本流动更加自由,从而使人民币汇率和境内利率更加充分地体现真正的供需,贴近市场的真实汇率和利率。而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能让利率进一步回归到正常水平,将金融资源引向生产效率较高、收益较高的行业,进而提高整个金融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金融开放能够使境内外投资者不同的资金配置需求得到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的满足,从而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有利于提高国际收支平衡能力
 
当前,面对中美贸易摩擦造成的出口压力、经常账户顺差的缩减,进一步开放金融业可促使更多外资流入,帮助中国拉动资本账户顺差,平衡好国际收支。2015年-2018年,中国经常项目顺差从3042亿美元下滑了83.86%至491亿美元;与此同时,资本项目顺差连续三年回升,2018年达到1111亿美元。随着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顺差有可能继续呈现递减趋势。通过加快金融业的开放,一方面可以推动国际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减少服务贸易逆差,缓解经常项目顺差的持续减少;另一方面,放宽资本项目管制,创造更多的投资渠道,便利境外资本进入国内市场,带来资本流入,提高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进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如韩国在20世纪90年代加快了金融开放的步伐,年均证券投资流入量因此提升至87.4亿美元,较80年代约2亿美元的年均流入量增长了近42倍。此外,随着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也会逐渐提高,也将进一步增强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的能力。
 
 
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金融开放可以通过优化金融结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金融开放的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进程。加快金融开放,将有效改变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结构,进而带动投资结构的变化,使得境内外资本投入和运行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引导资本流向发展前景更好、营利能力更好的产业,最终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实践也表明,加快金融开放对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具有促进作用。如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金融对外开放,通过资本项目下的日元可兑换、建立东京离岸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在海外持续扩张等举措,逐渐建立起了灵活的金融体系,推动经济结构从资本密集型转向了技术密集型;新加坡通过鼓励外商将资本投向高新技术行业,以及在对外投资中通过研究开发型直接投资获取最新技术和市场,促进了经济结构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的转变。
 
有利于缓和逆全球化的态势
 
面对以美国为主导的“逆全球化”态势,中国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可以表明中国与世界各国展开经济合作的意愿,向国际市场传递全球化的声音。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连续下滑的趋势下,2018年中国继续稳居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并在2019上半年实现了实际使用外资4783.3亿元,同比增长7.2%。在展现出对外资强大吸引力的同时,中国也在积极“走出去”,开展全球贸易投资活动。2007年至2018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年均增速高达29.3%,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年均增速为17.3%。
 
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趋势
 
金融市场开放:双向开放、互联互通“双轮驱动”
 
当前,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升,形成了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的多渠道“双向开放”与境内外交易机制互联互通的“双轮驱动”开放模式。
 
一是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程度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上半年,中国债券市场托管规模逾91万亿元,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位,对外开放程度持续扩大。自2013年进入快速发展期以来,中国债券市场围绕“引进来”和“走出去”,在逐步放开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和进行债券投资的同时,有序推进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和开展境外债券投资。2016年,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2017年“债券通”的推出、2019年4月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正式纳入全球主要债券指数“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均进一步提升了境外投资人对国内市场债券的配置需求,凸显了中国债券市场深化开放所取得的成绩。
 
二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模式不断丰富。自2014 年11 月“沪港通”开通至今,资本市场投资者范围不断拓宽,为中国股票市场增加了活力。截至今年8月末,“沪港通”股票交易量约15万亿元,“深港通”“沪伦通”成交金额也得到明显提升。此外,今年9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的取消,也为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运作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拓展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未来,中国股票市场还将继续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金融资源互联互通,提升资本市场的活力。
 
三是扩大外汇市场双向开放。近年来,中国在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投资者范围、丰富风险对冲工具、便利跨境资金汇兑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未来将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一方面继续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提升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汇兑的便利性,支持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另一方面,将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
 
金融机构开放:银、证、保开放“三箭齐发”
 
银行业开放:准入门槛更低,涉及业务更广。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20多年来,外资银行的准入门槛逐渐降低,业务范围不断扩大。2006年,我国向外资银行放开人民币业务并施行国民待遇;2013年,外资银行获准在国内开展基金代销业务;2017年,外资银行获准与境外母行或联行开展跨境协作,并可以开展国债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大部分托管业务。进入2019年后,银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一方面,银保监会5月公布的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12条新措施有6条涉及银行业,包括取消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降低外资法人银行设立门槛、允许经营“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等;另一方面,7月推出的“国11条”,不仅鼓励境外金融机构更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评级、承销等业务,而且放宽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理财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股权要求。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使我国银行业竞争主体更趋多元。
 
证券业开放:外资持股比例大幅放宽。证券业的对外开放始于1995年第一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中金公司的成立。在后续20余年的开放过程中,最主要的特点表现为对外资持股比例的要求逐渐宽松,从2002年的不超过1/3到2020年的不受限制:2002年7月,要求证券公司境外股东的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3;同年10月,放宽至49%;2015年8月,区域性放开港资、澳资股东合并持股比例至51%;2018年4月,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放宽至51%,且3年后不再设限;2019年7月,将上述不再设限的时点提前至2020年;2019年10月,证监会明确,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保险业开放:外资迈入养老金领域。中国保险业开放从2017年起不断提速,尤其在2019年,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和银保监会等部门推出的政策和条例相比以往更加丰富。从准入条件看,外资保险公司准入门槛有所降低,取消了外资保险公司30年经营年限的要求;从股权要求看,外资入股对象和股权占比进一步放宽,包括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参照中资保险集团公司资质要求,发起设立保险类机构,允许境外投资者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股份超过25%,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从业务领域看,我国养老金领域向外资开放,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使得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
 
中国金融开放的发展思路
 
一是增加金融开放制度供给,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扩大金融开放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以开放促改革”。过去,开放引发了国内价格体制改革、增值税改革、出口退税等影响深远的改革。当前,我们更应该把握对外开放的契机,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伴随着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金融管理部门应着力加强制度创新,提高制度供给,为开放“保驾护航”,防范相关风险。一方面,要确保已出台的金融开放政策尽快落地;另一方面,促进金融体系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改善监管方式,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彻底打破过去金融业“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二是适应企业实际需求,加快资本项目可兑换。近年来,虽然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不断加快,但在资本市场投资、跨境融资、个人资本流动等方面仍旧存在限制,尚未实现基本可兑换。一方面,高新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来了大量的融资需求;而另一方面,我国直接融资的规模占比始终较低,还呈现出一定的下行趋势。截至2019年8月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216.01万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余额和企业债券融资余额合计为28.86万亿元,占比仅13.36%,且较年初还下行了0.16个百分点。放宽或取消资本项目限制将有助于优化金融结构,增加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和规模,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鉴此,中国现阶段应在做好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扩大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范围,以满足国内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是运用金融科技助力金融开放。金融开放最直接的效应就是跨境资本的频繁流动,随之而来的是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反洗钱风险等。将金融科技运用在资金流动监管和金融安全体系构建上,可以实时动态监控境内境外、线上线下的资金流动,及时发现进而提早防范风险。此外,借助金融科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如跨境支付/结算体系,则可以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助力金融开放。
 
四是强化监管力度,使之与开放的金融体系相匹配。在金融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的能力。首先,要完善监管的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应在监管政策上互相配合,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其次,随着金融开放进程的推进,需加强防范资本跨境的流动性风险,可以更多地采用托宾税等价格型工具来调节资本流动。再次,监管部门应实时关注外资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若发现信用问题、可能破产等影响金融行业稳健运行的情况,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最后,中国监管机构应和国际同行加强信息沟通和合作,提高对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同时,也要保护中资机构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文章来源:《中国外汇》2019年第20期
话题:



0

推荐

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