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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私募股权基金的合同构成
 
私募股权基金的合同是一系列法律文件的集合。通常包括两大组文件:文件组一,法律募集文件;文件组二,投资者适当性文件。其中文件组一为主文件,约定了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投资人)的权利、义务、投资所承担的风险及相关纠纷协调机制等。文件组二为辅助性文件,是确定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具备合格投资资质的一系列证明性文件。
 
作为文件组一的法律募集文件一般包括如下文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基金产品说明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等。
 
作为文件组二的投资者适当性文件一般包括如下文件:《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或法人)》、《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等。
 
二、私募股权基金的合同要点
 
1 法律募集文件的要点
 
首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以下简称《入伙协议》)是主文件里面的关键,特别是《合伙协议》相当于基金主合同,是私募股权基金合同的核心部分,需要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共同签署方能生效。《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及其出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投资业务、费用和支出、入伙及退伙、收益分配、信息披露、解散与清算等部分。同时,《入伙协议》类似于基金认购书,也需要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共同签署。
 
其次,《基金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其次,《基金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等文件属于基金主合同的补充性文件。其中,《产品说明书》描述了基金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基金名称、产品类型、基金管理人、基金是否托管、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机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基金主要费率、募集期限、基金期限、收益分配、起点认购金额等,其实是把基金主合同里面的相关重要条款摘录出来,以便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充分理解。同前,《风险揭示书》也是将基金主合同里面所涉及的风险详细列示,以便有限合伙人/投资人能充分认知。
 
2 投资者适当性文件的要点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自然人或法人)》(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以下简称《问卷》)、《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以下简称《确认函》)等文件,是确定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具备合格投资资质的一系列证明性文件。其中,对于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基本信息表》确认其个人身份信息、资产规模和投资经历等内容。对于机构的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基本信息表》在确认了机构的基本信息的同时,还确认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指定授权人的个人信息。《问卷》是对自然人投资人做的风险测评。《确认函》是投资者完成《基本信息表》和《问卷》后,管理人对投资者给出的风险承受能力结果;以及投资人对该结果的确认。
 
综上,法律募集文件和投资者适当性文件的集合,构成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合同文件。
 
文章来源:“悟空问答”(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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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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