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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募和私募理财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募理财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私募理财产品面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商业银行发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人民币。私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与之前保持不变,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混合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4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单只权益类理财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一方面,公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约束仍较多。根据《办法》,公募银行资管产品只能以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除特别批准,亦不能投资未上市股权。另一方面,可期待政策红利的释放。如果银行理财的公募产品能够逐渐朝着公募基金的监管标准发展,那么在今后有可能改变首次风险评估临柜的要求,这对一些中小银行可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并没有对对合格投资者的发行超过200人是公募还是私募进行界定,有待后续关注。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目前的5万元降至1万元,对于很多年轻人和低收入用户群体,也能够参与到投资中,更多的人可以购买银行理财,使得银行理财产品更加的普及,容纳了更多的普通投资者,拓展了销售空间。而货币基金和公募债基面临银行较大冲击。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止2015年末,各年龄段公募基金每户持有基金市值分别为:30岁以下0.94万;30-40岁,2.25万;40-50岁,3.82万;50-60岁4.65万;60岁以上5.43万。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门槛的降低有可能有效“拉平”与公募基金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同时,随着理财门槛的降低,理财产品的发行力度也会加大,银行间的竞争也将愈演激烈。
 
此外,《办法》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如第四十一条。过去普通理财产品严格禁止投资证券市场,现《办法》明确允许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证券市场,并规定了对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提出集中度限制,使得银行理财的投资渠道得到了拓宽。虽然还未确定公募理财产品直投股票的规则,但目前已经明确允许银行理财可以以间接方式进入股市。
 
文章原载于“悟空问答”(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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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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