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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卡账户分类带来的市场影响如何评价?我们需要把它放到当前的支付市场来考察。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发展所带来的新情况,尤其值得注意。
 
首先,这个问题要定义何为“不便”。不便与方便相对,方便的概念和定义应该是安全、便捷。银行卡作为客户资金存、贷、汇的日常工具,安全是银行卡方便的前提条件,如果银行卡的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所谓的方便就没有意义。所谓的便捷,指银行卡额度能满足客户需求,客户的存、贷、汇等诉求能随时随地得到满足。
 
2016年11月,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对银行卡账户进行分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次银行卡账户分类是针对借记卡,即储蓄卡。银行卡分类之前,有一些人随意的把自己的证明文件交给别人去开户,开立银行账户。同时,一些银行以考核客户量作为指标,一个持卡人在一家银行最多可以开4张卡,导致大量的银行卡在办理一次业务后便成为睡眠卡甚至是死卡。少数不法分子收集到这些卡后,将其作为犯罪工具,例如诱骗持卡人将资金打到指定账户后,取款后逃之夭夭,给公安的追逃带来很大难度。同样引起关注的是,同一天生效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要求个人通过ATM向非同名用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可以说,账户分类,绝非一个偶然性动作。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实体卡的功能逐步向移动端迁移,手机成为了广大客户办理存、贷、汇业务的载体和工具,绝大部分银行的手机银行跨行转账都是免费,同时因为信用卡覆盖面越来越大等因素,客户的钱包越来越薄,一个客户在一家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的必要性已基本不存在。
 
账户分类,其实是央行顺应风险防范管理和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而推出的一项政策。账户分类后,Ⅰ类账户功能最全,安全等级最高,可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可作为持卡人的“大钱柜”;Ⅱ类账户具备理财+支付功能,可存款、购买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但不得存取现金,消费和缴费支付当日最高不能超过1万元,作为持卡的“钱包”;Ⅲ类账户同Ⅱ类账户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作为持卡人的“零花钱”。如果持卡人没有特殊需要,没有必要带着“大钱柜”到处跑,减少各类风险。
 
今后,人民银行将加大对冒名开户的惩戒力度。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使用也会受到限制,要到银行重新核定身份、说明原因才能正常使用,并可能影响个人的征信记录。
 
虽然Ⅱ、Ⅲ类账户需要广大客户花一定的时间去理解和适应,但是随着风险管控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分类势在必行,为客户带来真正的方便。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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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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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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