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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根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商业银行体系的监管,促进金融体系的去杠杆,而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在前一阶段的快速发展中,确实隐含着一定风险,商业银行的一些花样繁多的理财产品,也一度成为金融机构加杠杆很重要的载体。如何正确的识别和判断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的风险,对于如何平稳地引导金融体系去杠杆,是非常重要的。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服务实体经济、拓宽投融资渠道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理财业务前期规模快速扩张也蕴藏着较大风险和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层嵌套,交易结构复杂,商业银行往往难以真正实现穿透管理,了解底层资产真实风险情况,业务风险隐性化;经过多层嵌套杆杠被严重放大。交易链条上的各参与主体都不能持续充分掌握业务全部信息,受托资管人也往往缺乏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全链条风险管理缺位。此外,这种业务模式加大了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可能和速度,一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则会迅速蔓延至其他领域。
 
二是委外业务风险。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而银行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一时无法与规模增长相匹配,转向委托其他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管理。但部分银行在选择委外机构时缺乏投资机构的系统筛选机制,主要参考投资机构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水平,对于委外的投后管理也较为粗放。
 
三是流动性风险。理财资金的募集和运用往往存在着期限错配,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等方式,将低价、短期资金投放到长期的债权或股权项目,理财产品到期时,有时不得不依靠理财产品之间的互相交易,或是以自营资金为理财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
 
四是隐性“刚性兑付”风险,虽然目前并没有哪一个理财产品是公开承诺刚性兑付的,但由于理财业务往往通过资金池操作,难以实现资产和负债一一对应,加之理财业务客户特别是普通个人客户还无法完全接受风险自负,银行出于声誉风险的防控考虑,如果出现兑付风险时,银行往往仍会动用表内资产或资产池内其他资产解决,并未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也背离了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特征。
 
五是合规风险。此前银行理财业务普遍采用的资产池模式,部分银行理财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融资平台、两高一剩等限制性行业和领域,都与监管政策要求相违背。在这个的时候,银行理财业务变成了逃避监管对特定行业信贷约束的通道。
 
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针对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市场乱象系列治理工作,加大了理财业务的规范和监管。从中国银监会近期公布的数据看,理财产品规模已开始下降,增速下降至个位数,较2016年同期大幅下降35个百分点,理财余额累计减少1.9万亿元。其中同业理财减速最明显,委外投资部分,较治理乱象前减少5300多亿元。相信未来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强、监管政策的统一和完善,银行自身对合规管理的重视和资产管理能力的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会更为稳健,一些原来隐含的风险隐患会被逐步消除,从而使中国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将会走上更加正规、更加稳健的发展轨道。
 
文章载于“悟空问答”(2017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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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

巴曙松

1484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还担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资格评审专家、中国证监会基金评议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银监会考试委员会专家、招商银行和招商局香港总部的博士后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分行副行长、中银香港助理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经济部副部长等职务,并曾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主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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